再談人工智能民間輔助法官 文 : 朱家健

筆者於10月10日刊於堅料網的《假如有人工智能法官》一文,大獲好評,本文章續談人工智能法官科技的未來應用可行性。前提人工智能可以按大量已存入的量化案例、條例、案件資料等基本數據,得出將審議案件的刑期、罰款,甚至保釋條件等,以取替人類法官的功能。但若人工智能法官能徹底取替真人法官,那真人法官則會失去他們的飯碗 (雖然他們可能是吃西餐的飯桶!!) 嗎?有自身的增值和價值,真金不怕洪爐火,又怎能被取代?

或許,人工智能法官在完全取替真人法官的全數工作前,人工智能法官可先擔當輔助角色,只負責簡單的分析或得出判決工作,接受陳情、求情和向被告說教的人性化工作,可暫時保留給真人法官負責。否則讓法官失業了,或又會參加黑衣遊行和聯署的不恰當行為了。

法官工作神聖不能侵犯?在人工智能法官面前,這句話未必正確!連世界上智商數一數二的人類職業棋手也大敗給人工智能,法官憑什麼跟人工智能爭長短?如果連大眾基本的要求,不要錯判、誤判、主觀審案、又或把案中被告大律師罵到狗血淋頭再出通緝令等這些低級錯誤都不能避免的話,還有什麼本錢談留下?還有顏面和人工智能爭奪高薪厚職嗎?

優勝劣敗,想不到平時高高在上、指指點點,也會面對被淘汰的一天。

其實,早前坊間有呼聲建立民間監察法官的平台,以監督法官依法作出公平公正的審訊,這時,人工智能法官或可在民間擔任輔助法官角色,你有你,我有我,真人法官繼續在法院判案,人工智能輔助法官則可在坊間另行作出參考判決,藉以比較真人法官判決的寬鬆和準繩度,一年過後,把各級法院的判決和人工智能輔助法官的坊間參考判決比較,便可以看出誰可靠、誰不可靠。

這種人工智能民間輔助法官構想,也許是一個博士論文的豐富題材,是一個很理想的學術研究項目,例如研究什麼人為因素會令判決有主觀偏差、法官的學歷、成長經歷、家庭、立場、偏好是否會影響作出的判決、法官在政治敏感的環境又是否能維持公正的準則。這些全部是純學術討論的問題,只是假設性構想,要知道,學術理論天下無敵,什麼中立不偏頗等,在實踐中或會因主觀或外來因素所左右,始終,學理和現實又是兩回事。

如果真人法官和人工智能法官同場較量,或同場審案,在法院內,主帥副將,屆時真不知道誰(哪個)輔助誰 (哪個)了!可能,未來終有一天,法院現人工智能輔助法官,甚至人工智能法官,那麼,真人法官則要屈就降格坐陪審團席,又或者那時,司法已改革,自行調解,棄用法官已成趨勢,又或者回到人之初性本善的烏托邦世界,既然沒案可審,那麼還留法官白吃糧餉做什麼?說不定我們可以迎接解散各級法院法官的一天了!

文 : 朱家健

全國港澳研究會香港特邀會員、香港基本法澳門基本法研究會會員、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香港總會常務理事

*作者文章觀點,不代表堅料網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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